Wednesday, June 2, 2010

吉隆坡第四任甲必丹——叶致英


叶致英,一作志英,又称叶石。他先是盛明利在芙蓉的甲必丹继承人,在芙蓉时期,慧眼识英雄,推荐叶亚来为本身的继承者。后来,又是继叶亚来之后的第四任吉隆坡华人甲必丹(1885─89)。祖籍广东惠州府新安(现改为紫金县)。

叶致英最初经营种植业并开设赌馆,在1860年之前于芙蓉商界已崭露头角,而且是一个有影响力的人。叶亚来在1860年跟他结识之当时,叶亚来尚是一个小商人,而且仅仅在森美兰华人甲必丹盛明利部下当一名副队长。1860年盛明利在芦骨之战被俘,惨遭杀害;当时当地华人社会在战争平定后,需一个有才干的人出来主持大局,叶致英以其才识卓越,慷慨任侠,被埠众拥戴为甲必丹。但他热衷于赌博做生意,不汲汲于仕途,任职不久,便推荐战败在芦骨养伤的叶亚来,代替他自己执行甲必丹的职务。

叶致英在1870年来到吉隆坡,当时正是雪兰莪内战方酣的时候,他在叶亚来身边作参谋,且以金钱支助战费,贡献自己的力量。在内战结束后,叶亚来控制吉隆坡的时期,叶致英在叶亚来的行政组织中担任司法判官的职位。1874年12月英国人接管雪兰莪政权,并采取措施恢复锡业的生产,叶致英协助叶亚来跟英国人折冲尊俎,争取华人矿家的利益,要求拨出更多新矿地给华人开采。1879年起锡价猛涨,华人矿家受惠最大。1880年叶致英在吉隆坡拥有四十三个矿场,并在八打灵拥有最多的矿地,仅次于叶亚来是雪兰莪第二大的矿主。叶致英和叶亚来在企业经营中是一对好搭档,他们联合资金进行开采甲洞的新矿场,并合股承包饷码。为了推进业务,维护华人矿家的共同利益,叶致英于1886年左右创办了“锡业公所”,这大概是雪州最早的一个华人业缘性组织。

1885年甲必丹叶亚来逝世,叶致英任其遗产受托人。代理参政司罗爷(John Pickersgill Rodger)也在这年委任叶致英为第四任吉隆坡华人甲必丹,每月给酬一百元。叶致英以甲必丹身份,代表华人利益在雪州议会占一议席。叶氏同时出任吉隆坡高等法庭陪审员。

叶亚来去世后,叶致英与他的岳父萧邦荣及叶良杰等,发展原来的惠州公司,重建古典建筑,改造惠州公司为会馆,更名为“惠州会馆”。

根据当时吉隆坡警察总监斯也士(H.C.Syers)在一份报告中说:甲必丹叶石每日都到警署见他,似乎是随时准备协助处埋有关案件:如追捕潜逃的契约劳工或防范罪案发生。斯也士也说:1887年11月华人社会举行一个规模盛大的宗教节日,有四万华人参加,街头巷尾人山人海,叶石与其它华人领袖组织一个纠察队,协助警察维持秩序,庆会自始至终顺利进行,没有发生任何意外事件。可见叶石很有组织能力,执行艰巨任务,维持社会安宁。叶石每晚必到赌场去巡视,以防止赌客的奸伪行为,确保赌场的安宁和秩序。

叶致英殁于1889年,据说他留下一百万元的遗产。其哲嗣隆兴、佛佑和进福对社会公益事业,乐于襄助。

*[叶亚石與其岳父蕭邦榮、先賢葉傑良等領導惠州會館,將會館原有之簡陋會所改建為富麗堂皇,雕梁畫楝,美奐美侖之中國式館宇,在吉隆坡有一街道以叶亚石名字命名——叶亚石路(Jalan Yap Ah Shak)。]

资料来源:
1)《叶致英传略》载(吉隆坡广东义山百龄特刊)1995,页28,29,40。
2)王植原:《叶德来传》(新加坡:艺华出版印刷有限公司)1958,页172,195,200,201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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